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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鑫-巴音郭楞伪造证件罪律师照片展示

熊鑫律师

  • :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 :16528202210520293
  • :15299362030
  • :新疆巴音郭楞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6号海滨商业城3栋16层
律师介绍

    熊鑫律师,熊鑫律师,男,中共党员,获得A类全国法律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现任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毕业后,就职于国有大型上市企业,后在某人民法院工作,参与民事案件相关工作,对各类民事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均有涉及和参与。成为执业律师以来,以慎思笃行、尽职高效的法律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民事相关的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知识产权纠纷等,都具有较强的民事诉讼经验。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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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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